(2017年3月10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市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工作领导。由万伟局长任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年度办公室工作会议中,分管领导切实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办公室、专卖监督管理科、监察室等科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后台操作人员、信息报送人员,分工负责对政务信息网站进行定期信息更新,对12345市长政务热线、市长邮箱等及时回复,做到件件有回音。
(二)加强学习培训。按时参加了市政府组织的政务信息和网站工作培训,并及时将培训精神和要求层层传达到位,依托培训内容和PPT组织了全市系统市县两级的信息员培训,对政务信息写作、保密工作、网站建设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培训,70余人参加培训,全市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进一步加强。
(三)加强责任落实。2016年初,我局制定了年度政务信息公开目标,要求市局各部门确定1名以上兼职信息员,各县级局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并将政务信息任务安排分解到各科室、各单位,确保人人有责任,人人能参与。同时,成立“兼职信息员”队伍,作为信息撰写、应急处置和政务公开的主要有生力量。
(四)加强公开目录、指南和内容建设。我局坚持依法全面真实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信息外,如实公开政务信息,做到“公开内容充实,公开时间及时,公开重点明确”三项基本要求。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对外公开了我局机构主要职能、党组成员分工、科室职能及岗位职责、办事程序、班子自身建设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许可证办理程序等信息。对专卖管理、行政许可等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对烟叶生产、投诉咨询等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我局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对外公开了包括公开我局(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季度重点工作、物资采购、工程投资等工作开展情况。2016年,我局(公司)共在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48条,在行业内网站上,更新市局网站信息3800余条,向上级局报送了各类信息近1000条,被省局网站采纳发表519条,被国家局网站采纳发表87条。
(五)加强“公开直报”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按照市政府和市电子政务办要求,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直保系统的维护,组织专业人员与政务公开、前台管理部门对接,同时实时关注全市与我系统相关的网络和新闻舆情,妥善做好处置和回应工作。
(六)加强回应群众关切。在“3·15”、“6·29”、“12·4”等重要节点,面向群众和消费者,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制度公开宣讲活动,介绍宣传真假烟识别技术、专卖法律法规、行政许可规范事项和申请条件等内容,共发放宣传资料56000余份,服务消费者和群众近3300人。举办卷烟零售客户法制宣传讲座和烟农技术的专卖规范制度讲解,提高卷烟零售客户和烟农守法生产,按规定经营,按标准生产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今年,我局主动在党政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48条,在行业网站公开信息3800余条,主要公开的内容包括:我局(公司)工作动态,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停止经营业务一年以上未办理停业手续情况、许可证注销情况、人事信息、领导值班信息等。
(二)公开形式:
1.利用互联网公开。主要是通过衡阳市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开政务信息。
2.其它渠道。主要是通过单位宣传栏、当地党政报纸公开信息。
三、回应关切及政策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无。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无。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无。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次。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无。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无。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方式包括:当面申请、电子申请。申请人可直接到烟草局办公室和办证室当面申请,也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直报系统申请。
2016,我局收到12345市长信箱转交要求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6次,属于公开答复的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及时进行了答复,申请人对我局的回复表示满意。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有96368的专门资讯热线,可以通过拨打热线进行咨询。每年受理客户、消费者咨询、投诉、求助、举报等服务事项6000起以上,并都在一周内,一一解答回复。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八、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电子政务由局办公室负责,相关费用从办公室行政费用中支出。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于2016年3月和11月开展了2期信息员培训,共计170余人参加了培训。
十、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体来看,我局(公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公开形式比较丰富但还利用不够充分;公开平台较多,缺乏有效整合。对于这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文件学习;二是合理选派和培养信息人员,确保政务公开的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继续加强兼职信息员队伍的建设,通过内部绩效考核提升兼职信息员的待遇,让多劳者多得。
十一、附表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800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2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800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6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6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6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6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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