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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9-29
来源:市住保中心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单位名称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 4 1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单位基本情况

衡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市场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房产管理、房地产业、房产市场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拟订相关规划、计划并参与实施。

(二)配合做好全市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并协助实施城区住房制度改革配套方案:协助拟订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参与相关实施工作;协助拟订城市棚户区改造(含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参与相关实施工作;协助拟订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规划、计划,并参与相关实施工作。

(三)负责城区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负责城区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含直管公房)的分配及管理;负责城区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管理;参与城区保障性住房房源筹措、储备工作;负责城区保障性住房租金收支,物业管理购买服务及配套用房出租等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和小区设施的配套、维护工作;负责租赁型保障性住房的产权管理工作;配合城区保障性住房安全鉴定工作;参与拟定保障性住房出售价格和租金标准;参与市本级企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四)负责房地产开发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的收缴和解控工作;负责核发《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负责落实《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参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五)负责物业行业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拟订物业管理办法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拟订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协助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备案;负责对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建档、入账、拨付、使用、销户的实时监控;协助指导县(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七)负责房产测绘和城区房屋面积管理工作。负责房产测绘及其成果备案工作;负责城区房屋面积和楼盘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

(八)负责商品房交易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拟订商品房交易监管办法和措施;负责城区新建商品房预(现) 售合同、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的网签备案工作;负责城区新建商品房现售备案、房源核验和房屋(含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

(九)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等相关业务工作。

(十)负责白蚁防治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城区房屋和园林绿化的白蚁防治、研究等相关业务工作。

(十一)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公协助住房保障相关信息的收集、共享、交换和公示等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我单位现有科处室26个,在职人员102人,退休人员81人,属市级预算单位。下设2个正科级直属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我单位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工资福利、维持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开展日常的工作活动2023基本支出共计13462.44万元,其中,工资及福利支出1908.73万元,占比14.18%;商品和服务支出11325.67万元,占比84.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2.65万元,占比1.65%;资本性支出5.39万元,占比0.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项目支出共计167.42万元,主要用于衡阳城区房地一体化楼盘表格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城区商品房预(现)售、租赁、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工作;加大平台建设力度,完善住保系统平台建设工作。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各科室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重点、立法工作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平稳市场服务民生,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管理规范有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主要绩效如下:

保障性住房管理有突破提升。一是制度体系更完善出台《衡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衡阳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两个重要的市级层面规范性文件,加快推进公租房管理系统二期建设,全面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体系和措施,补齐制度缺失短板二是资产管理更高效。收缴公租房租金2598.41万元,直管公房租金981.23万元,完成市本级24615套公租房、7566套直管公房资产移交,完成258户直管公房房屋买卖,收回积欠租金282.86万元,累计售房款722.64万元;国有土地公租房全部完成不动产权登记,累计办证22661套,整体办证率达92.06%。三是配租秩序更规范。累计发放了租赁补贴5433户、108.54万元,完成杨柳公租房移交及978套房源分配。同时,"高超案"查处为契机,通过开展公租房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实地入户走访,交办问题线索1202条清理腾退351户违规租户。四是保障服务更精准。认真开展公租房小区物业考核,强化对物业管理单位的对接、指导,有序推进公租房污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园林绿化等硬件配套条件改善,逐步在公租房小区建设便民食堂和文化活动中心,累计完成公租房小区日常维护项目审核7322686处,投入资金910万元排查直管公房D级危房100处298户,按照"一房一策"的原则形成处置方案报市政府

房地产市场发展平稳规范。市场低迷的大环境下,今年中心紧扣市委市政府"保交楼"部署安排,多措并举,奋勇作为,助力房产市场健康发展。一是专项借款责任落实到位。落实保交楼专项借款相关工作,认真做好抵押资产核验工作,主动衔接协调化解金钟集团与市城发投对抵押资产的价值认定分歧,规范专项借款项目房屋交易流程,加强对"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房产销售回款管控工作,防范专项借款还款风险。完成市本级13个借款项目12.51亿元抵押资产网签及城区政府4个借款项目7069万元资产网签。资金监管坚强有力。严格落实资本金、预售资金相关管理制度,对预售资金缴存工作实行"一周一会商""一月一调度",每周对"保交楼"项目预售资金账户情况进行核验,升级改造预售资金监管平台,制定《衡阳市商业银行考核实施细则》,走在全省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考核前列。城区纳入监管项目121个,总监管面积1225.59万㎡,本年度网签金额96.13亿元,已缴存资金62.03亿元,严格按照点对点的方式拨付资金47.79亿元,2023年新签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新建商品房缴存监督100%到位,市中心城区收缴项目资本金1601万元,解控资本金7303.4万元。维修资金管理规范有序。2023年归集维修资金1.8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0.67%,实现增值收益1.1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20.96%,拨付使用1029.39万元,年度使用资金量首次突破千万元,同比增长22.21%,完成维修资金首次派息工作,分配利息2.6亿元,32.8万户业主受利。房产市场平稳健康。认真做好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工作,抵押合同、租赁合同应备尽备,规范市场秩序,今年办理商品房网签20036套、184.6万㎡、102.86亿元,住宅成交均价5581元/㎡;办理抵押合同备案5155套、20.3亿元。贯彻落实人才购房补贴和财政契税补贴相关惠民政策,激发房产市场活力,累计受理各类购房补贴19279人次,发放补贴1.16亿元。持续巩固测绘服务改革成效,完成房产面积测绘成果审核备案253宗、面积740.68万平方米。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3年度预、决算差异情况。我单位预、决算存在差异的主要为住房保障支出项目,是因为2023年我单位承办衡阳市政府"衡十七条"文件中的购房契税补贴发放工作,2023年共收到指标9965.04万元并已发放到位。导致2023年度预、决算差异较大。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2023年,我单位将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单位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建立本单位"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市住保中心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加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